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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师范学校教职工礼仪常规
发布时间: 2020-11-17 09:28:54

日照师范学校教职工礼仪常规

 

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, 教师是学生道德品质、 文明礼仪、 行为规范的直接培育者。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行为,更好的发挥教师在学生、家长中言传身教、率先垂范的作用,根据国家教育总工会颁发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的要求,以及我校 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”的校训和“立德树人,敬业奉献”的教风要求,结合实际, 特制定我校教职工礼仪常规。

一、举止文雅

1.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校规校纪,遵守社会公德,坚持原则、实事求是,真诚守信、热情待人,尊重他人、虚心好学,做到言行一致、有诺必践。

2.举止大方得体,保持教师风度,堪为学生表率。

3.冷静理智对待纠纷矛盾,不做失礼之事。

4.讲究个人卫生,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,室内清洁,不乱扔废弃物。

5.参加各种集会活动守时守纪,观看演出、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,不在会场接打手机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。

6.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,不在办公室、教室及公共场所吸烟。认真做好值日,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。

二、仪态端正

1.坐姿须端庄。入座时要轻,后背轻靠椅背,做到稳健、直挺、端正。

2.站姿应挺拔。站立时应显得挺拔庄重,做到身体站直,腰部挺直,挺胸收腹,双腿并拢,双手交叉于身前,双肩平直,双目平视,头部保持端正。

3.行姿宜稳健。教师的行姿应显得潇洒、稳健、从容、文雅、 持重、自信。行走时应抬头挺胸、步伐稳健,在行走中应“礼让三先”,在走廊、过道、楼梯等处让道于人,不应与他人抢道;遇到有贵宾、长辈、女士等在场时应当从其身后“绕道”通过。

三、仪表端庄

1.仪表端庄、典雅。做到自然、协调、精神。男教职工不留长发,不蓄胡须;女教职工不留怪异发形,不浓妆艳抹,发型端庄、秀美,饰物佩戴适当,符合教师身份。

2.衣着整洁得体。教师着装要有职业特点,整洁庄重,自然得体;衣着颜色、款式要与教师自身良好气质溶为一体,忌衣衫不整,不修边幅,邋遢随意;校园内除体育运动外, 不许穿汗衫、短裤、拖鞋,严禁衣冠不整进入校园;不追求奇装异服,不穿露透和过短服装。

四、语言文明

1.语言谦恭,友善和气,多讲尊重、关怀等激励性的语言。

2.谈吐文雅。不使用粗俗语言,不恶语伤人。语气亲和,语调适中,谈话时要注视对方,以示尊重。多用“请”、“谢谢”、“对不起”等尊重性词语。

3.提倡使用普通话。课堂及集会讲话、发言应使用普通话。

五、作风严谨

1.上课不迟到,不早退,课前5分钟到教室,按时上课。

2.上课时精神饱满,态度和蔼,语言清晰,用语准确,举止得体。

3.备课、批改作业科学规范,严谨认真。

4.教师与家长沟通时,反映学生情况要全面,肯定优点,委婉反映不足,不做告状式沟通。

5.办公室内不大声说笑、喧哗、闲聊等。上班时间不乱窜办公室,不打扰他人学习和工作。

 

 

 

日照师范学校

2006年03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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